河南3个月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 134381***** 2019年5月28日 评论 我也要发布信息 内容摘要:历经四川,新疆,广东等各省份进行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以来,现在河南也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方案,从5月底开始,对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面排查活动。 据介绍,本次排查活动是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组织开展全面 原标题:河南3个月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 分享到: 豆瓣网 微博 百度贴吧 百度中心 QQ好友/群 QQ空间 微信 微信扫一扫 使用以上分享工具进行分享此文章信息,能让更多人看到哟! 历经四川,新疆,广东等各省份进行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以来,现在河南也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方案,从5月底开始,对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面排查活动。 据介绍,本次排查活动是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将重点排查强制注销的办理、注册状态异常标注、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标注等内容。 根据方案,各地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注册异常人员和企业信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进行标注,注册单位或注册人员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且无法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的,可向注册单位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标注,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可向注册单位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由各地相关主管部门保存两年。 此外,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对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或在挂证线索名单中人员参与工程投标的,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申请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部门重点进行核查;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工程现场进行重点核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5.27 王晨光 职丽萍 本文来自用户供稿,不代表网站本身立场,信息真伪请自行核实,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17hei.com/Article/119.html